委 员 分 工
工会主席:领导企业工会的全面工作。
工会副主席:协助工会主席做好工会工作。
组织委员:负责会员的发展及会籍管理工作。
宣传委员:负责会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文体委员:负责工会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生活委员:负责搞好职工互助互济,协助行政办好集体福利事业。
劳动委员:负责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及相关事故的处理工作。
女工委员:负责女职工专项工作。
财务委员:负责工会财务工作(经费、会费的拨交、收缴及管理)。
经审委员:代表会员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进行审查监督。
工会委员会委员分工可视各自单位具体情况而定。职工在200人以上的,可设工会专职人员,人数由工会与企业参照职工总数千分之三的比例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