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主要内容?
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主要内容是:
(1)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2)工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外,都由民主选举产生。
(3)工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工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工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工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总工会委员会。
(4)工会各级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会员监督。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和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5)工会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由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
(6)工会各级领导机关,经常向下级通报情况,听取下级组织和会员的意见,研究和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下级组织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工作。
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基本要求是:1. 建立健全民主生活制度;2. 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3. 加强工会组织的系统领导。
12.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各级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1)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并决定基层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3)选举同级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或补选、增选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成员;
(4)对本级或本单位工会领导人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
除此之外,工会全国代表大会还有修改中国工会章程的职权;各级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还有选举出席上级工会代表大会代表的职权。
13. 基层工会委员会的任期?
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或5年。具体来说,就是从本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当日起,至下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时止。在特殊情况下,经工会委员会提议,报上一级工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基层工会委员会具体任期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企业规模较小,工会会员也比较少,其工会基层委员会的任期应当相应短些,可以是三年;企业规模很大,工会会员也很多,工会的任期可以长一些,任期可以是五年。同时,基层工会的任期也要考虑本单位党组织的任期,尽可能与之相衔接。基层工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常委、委员的任期与基层工会委员会的任期相同。
14. 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方式?
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第十条规定,基层工会的主席、副主席、常委、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都要进行民主选举。工会委员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经费审查委员会选举可实行等额选举。工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是否实行等额选举,由同级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定。具体的选举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差额率5%。二是等额选举,候选人与应选人数相等。三是直接选举,指参加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有选举权的人直接投票选举,根据投票结果确定当选人。
15. 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程序?
(1)选举前,要制定选举办法,对候选人的提出、选举人数、选举方式、选举的规则、计票的要求以及选举结果的认定和报批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
(2)召开基层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需要选举出席上级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的,也同时选举。
(3)工会委员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在选举出工会委员会后,由工会委员会选举常务委员会委员、主席和副主席;由经费审查委员会选举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4)按照《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选举结果报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批。上级工会和同级党委应根据大会选举结果,及时进行批复。没有建立党组织的,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审批。
16. 基层工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及产生方式?
大型企业、事业单位和企业集团公司工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工会批准,可以设立常务委员会,在基层工会委员会闭会期间,领导基层工会工作,研究决定工会工作中重大问题。常务委员会由主席1人、副主席若干人和常务委员会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可以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方式进行选举,差额率为10%。常务委员会的任期与本届工会委员会相同,每届任期3年或5年。
17. 基层工会直接选举工会主席的主要程序和方式?
基层工会直接选举工会主席,是指基层工会通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由会员(代表)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的选举方式。基层工会直接选举工会主席,一般在会员人数比较少的具备条件的基层单位实施。主席候选人的产生、选举的程序和方式主要有:
第一步,由党组织提出工会主席、副主席的基本条件,向本单位全体会员公布。
第二步,选举实施过程。在充分酝酿和了解的基础上,可以采取以下几种选举方式:
(1)不提名候选人,由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委员和主席、副主席。在获得法定有效票数的被选举人中,按得票多少确定工会主席、副主席和工会委员会委员。
(2)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工会委员会委员;把选举产生的工会委员会委员全部作为工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由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
(3)先推荐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由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或者通过会员(代表)大会,先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再由会员(代表)大会等额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
18. 直接选举工会主席应当把握的几个环节?
(1)坚持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有领导、有组织地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没有建立党组织的单位,在上级工会的领导下进行。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尊重和体现会员意愿的原则。要把党管干部、依法治会和发扬民主统一起来,认真总结经验,逐步完善,逐步推进。
(2)坚持依法选举、规范程序。基层工会所在单位的行政负责人、行政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及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人员,不得提名作为工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严格按照差额选举办法的规定,坚持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坚持“参加选举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候选人获得应参加选举人的半数票时,始得当选”等原则。
(3)认真做好候选人的推荐工作。要事先公布工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的条件,采取组织推荐、会员联名推荐、会员自荐等方式,并经会员反复酝酿后确定人选,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选举。
(4)做好直接选举前的思想发动工作和组织工作,帮助会员树立正确的思想,提高会员代表对直接选举工会主席、副主席目的和意义的认识,熟悉选举办法和程序,正确行使选举权。对于会员思想认识不明确,对工会主席、副主席的人选存在较大分歧,或企业出现重大生产经营问题及存在职工队伍思想波动较大等情况,不具备直接选举的条件,不要采取直接选举工会主席、副主席的方式。
19. 基层工会代表大会名额的确定比例?
基层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照基层单位的会员人数确定。一般200-500人的单位,代表为会员的25-20%;会员501-1000人的单位,代表为会员的20-10%;会员1001-5000人的单位,代表为会员的10-6%;会员5001-10000人的单位,代表为会员的5%;会员超过10000人的单位,会员代表原则上不超过500人。
20. 工会代表大会代表的组成及选举方法?
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要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选举代表时,企业中的工人代表,学校、科研单位中的教职员工、科研人员的代表,一般应占代表总数的60%以上。女代表、青年代表和少数民族代表应占一定比例。有劳务工、农民工的单位,应有适当比例劳务工、农民工代表。代表候选人,由所在单位(分厂、车间、科室)按照确定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和条件,组织会员讨论提出名单,上报基层工会平衡后,由代表所在单位的工会负责人主持,经会员直接选举为正式代表。大型企事业单位的会员代表,可以召开所在单位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